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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漢孝靈皇帝紀中卷第二十四  袁宏

〔熹〕(嘉)平四年(乙卯、一七五)

  春三月,五經文字刻石立于太學之前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胡三省曰:「雒陽記:太學在雒陽城南開陽門外,講堂長十丈,廣二丈,堂前石經四部,本碑凡四十六枚。西行,尚書、周易、公羊傳十六碑存,十三碑毀。南行,禮記十五碑悉崩壞。東行,論語三碑毀。禮記碑上有諫議大夫馬日磾、議郎蔡邕名。又趙明誠金石錄曰:石經,蓋漢靈帝熹平四年所立,其字則蔡邕小字八分書也。後漢書儒林傳敘云『為古文、篆、隸三體』者,非也。蓋邕所書乃八分,而三體石經乃魏時所建也。」按水經注穀水曰:「東漢靈帝光和六年刻石鏤碑,載五經,立於太學講堂前,悉在東側。蔡邕以熹平四年,與五官中郎將堂谿典光祿大夫楊賜、諫議大夫馬日磾、議郎張馴、韓說、太史令單颺等奏求正定六經文字,靈帝許之,邕乃自書丹於碑,使工鐫刻,立於太學門外,於是後儒晚學,咸取正焉。及碑始立,其觀視及筆寫者,車乘日千餘輛,填塞街陌矣。今碑上悉銘刻蔡邕等名。魏正始中,又立古篆隸三字石經。」故隸釋以為諸儒受詔在熹平,而碑成於光和年間。范書靈帝紀作「詔諸儒正五經文字,刻石于太學門外」,乃指下詔之日,非指刻石樹立之日,故袁紀「五經」之上恐脫「詔諸儒正」諸字。

  夏五月丁卯,大赦天下。

  延陵園災。

  冬十月改平準為中準,使中官為之令,列為內署,令、丞悉用中官。

  初,虞大家以選入掖庭,生衝帝,陳夫人生質帝。衝帝早崩,政在梁氏,故未有謚號。議郎畢整上疏曰〔一〕:「孝衝皇帝母虞大家,質帝母陳夫人,皆誕育聖明,而未有謚號,今當以母氏序列于外戚。雖在薨沒,猶宜爵贈,況二母見存,而無寵榮者乎?即違母以子貴之義〔二〕,又不可以示後世。」上感其言,以虞大家為貴人,陳夫人為孝王妃〔三〕,使中常侍持節告憲、懷二陵。

〔一〕 范書皇后紀作「卑整」。注引風俗通曰:「卑氏,鄭大夫卑諶之後,漢有卑躬,為北平太守。」惠棟曰:「整,雁門人。案孫愐引胡太傅碑亦作『卑整』。蔡邕集及袁紀皆作『畢整』。作『畢』字者,誤也。」今按續漢書亦作「畢正」,其必有所據。恐當以袁紀為是。

〔二〕 見隱公元年公羊傳。

〔三〕 「孝王」,是勃海孝王鴻也。

  大鴻臚袁隗為司徒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作熹平元年十二月事。

五年(丙辰、一七六)

  夏四月癸丑〔一〕,大赦天下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癸亥」。按是月壬辰朔,無癸亥,袁紀是。

  五月,太尉李咸久病罷,光祿〔勳〕劉寬為太尉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作「太尉陳耽罷,司空許訓為太尉」。又劉寬為太尉,范書系於「秋七月」。「勳」字據范書補。

  閏月,永昌太守曹鸞下獄誅。

  初,鸞上書訟黨人曰:「夫黨人者,或耆年淵德,或衣冠英賢,皆宜股肱王室,左右大猷者也。而久被禁錮,辱在泥塗。謀反大逆,尚蒙赦宥,黨人何罪,獨不開恕乎!所以災異屢見,水旱荐臻,皆由於斯。宜加沛然,以副天心。」有司奏檻車徵鸞棄市。鸞年九十,本郡憫其無辜。於是申黨人之例,父兄子弟、門生故吏,皆免官禁錮。

  冬十月,司徒袁隗久病策罷。

  隗字次陽,累世三公,貴傾當時。兄弟逢及隗並喜人事,外結英俊,內附宦官。中常侍袁朗〔一〕,隗之宗人,用事於中,以逢、隗家世宰相,推而崇之以為援。故袁氏寵貴當世,富侈過度,自漢公族未之有也。逢兄子紹,好士著名,賓客輻輳,紹折節下之,不擇賢愚。逢子術亦任俠好士,故天下好事之人,爭赴其門,輜軿柴車,常有千兩。寵臣、中官皆患之。

〔一〕 范書袁安傳作「袁赦」。

  十二月丙戌〔一〕,光祿大夫楊賜為司徒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十一月」。按十一月戊子朔,無丙戌,范書誤。

  是時拜爵過差,遊觀無度,賜歎曰:「吾世受國恩,又備宰相,安得拱默哉!」復上疏曰:「臣聞天生蒸民,不能自牧,故立君長,使司牧之。是以文王日昃不食〔一〕,以立雍熙之化。頃聞拜爵過多,每被尚書劾,非眾所歸,或不知何人。昔堯用(圖)〔二〕,猶尚先試考績,以成厥功。今之所用,無他名德,旬月之間,累遷高位,守道之徒,歷載不轉,勞逸無別,善惡同流。又聞微行數出諸苑囿,觀鷹犬之勞,極般游之樂,政事日隳,大化凌遲,忘乾乾不息,忽屢省之欽哉。陛下不顧二祖之勤止,追慕五宗之高縱〔三〕,殆非所謂光昭之美,而欲以望太平,是由曲表而求直影〔四〕,卻行而求及前人。惟陛下絕慢游之戲,念官人之重,割超越之恩,慎貫魚之次,以慰遐邇憤怨之望。臣受恩偏厚,特添師傅之任,不敢自同凡臣,括囊解咎

〔五〕 ,謹自手書,皂囊密上。」

〔一〕 按尚書無逸篇曰:「自朝至于日中昃,不遑暇食。」注曰:「昃音側,本亦作仄。」黃本作「夜」誤。龍溪精舍本作「昃」,是。

〔二〕 (圖),舜,舜之本字,見說文。

〔三〕 二祖,高祖、光武也。「勤止」見詩周頌賚。其文曰:「文王既勤止,我應受之。」言文王既勞心於政事,而有天下之業,我當而受之。又五宗者,指文帝太宗,武帝世宗,宣帝中宗,明帝顯宗,章帝肅宗。

〔四〕 荀子王霸篇曰:「猶立枉木而求其影直也。」

〔五〕 易坤卦曰:「括囊無咎無譽。」疏曰:「閑其知而不用,故曰括囊。不與物忤,故曰無咎。」

六年(丁巳、一七七)

  春正月辛丑,大赦天下。

  二月,武庫東垣自壞。

  夏,鮮卑寇邊。烏丸校尉夏育上言:「鮮卑仍犯塞,百姓怨苦,自春以來,三十餘(人)發

〔一〕 。請幽州諸郡兵,出塞討之。」時故護羌校尉田晏以他事論刑,因中常侍王甫求為將。甫建議當出軍與育并力,詔書遂用晏為鮮卑中郎將,與匈奴中郎將臧旻、南單于,三道並出。

〔一〕 據范書鮮卑傳刪。

  時大臣多以為不便,議郎蔡邕議曰:「周有玁狁之役〔一〕,漢有瀚海之事〔二〕,征罰四夷,所由來尚矣。然而時有同異,勢有可否,不可一也。天設山河,秦築長城,漢起塞垣,所以分別內外,異殊俗也。其外則分之夷狄,其內則任之良吏,後嗣遵業,順奉所守。苟無〔蹙〕(慼)國之譏〔三〕,豈與蟲螘之虜,校往來之所傷哉?乃欲度塞出攻,雖破之,不可弭盡,而本朝必為之旰食〔四〕!昔淮南王安諫伐越曰:『天子之兵,有征無戰。言其莫敢校也〔五〕。如使蒙死儌倖,以逆執事廝養之卒,有不備而歸者,雖得越王之首,猶為大漢羞之。』而育欲以齊民易醜虜,射乾沒以要功〔六〕,就如其言,猶已危矣,況其得失不可知也!昔朱提郡反〔七〕,孝元皇帝納賈捐之言,割而棄之。夫恤民救急,雖成郡列縣,猶尚棄之,況鄣塞之外,未嘗為民居者乎?臣愚以為宜止出攻之計,令諸郡修垣,屯守衝要,以堅牢不動為務。若乃守邊之術,李牧發其策〔八〕,嚴尤申其要〔九〕,遺業猶在,文章具存。循二子之策,守先帝之規,臣曰可矣。」育,下邳淮浦人,以忠直稱,所歷皆有名跡。

〔一〕 詩小雅六月曰:「玁狁孔熾,我是用急。王于出征,以匡王國。」

〔二〕 史記霍去病傳言去病西擊匈奴,「獲屯須王、韓王等三人,將軍、相國、當戶、都尉八十三人,封狼居胥山,禪於姑衍,登臨瀚海。」索隱引崔浩曰:「北海名,群鳥之所解羽,故云翰海。」

〔三〕 詩大雅召旻曰:「昔先王受命,有如召公,日辟國百里。今也,日蹙國百里。」范書蔡邕傳作「蹙」,據以改。

〔四〕 昭公二十年左傳曰:「伍尚歸,奢聞員不來,曰:『楚君、大夫,其旰食乎!』」楊伯峻曰:「旰音幹,晚也。謂楚之君臣將有吳國來之憂患,不得早食。」按李賢注作伍子胥語,誤。

〔五〕 李賢曰:「校,報也。」

〔六〕 史記酷吏傳曰:「始為小吏,乾沒。」服虔曰:「射成敗也。」楊樹達曰:「黃生云:此言以公家財物入己,如水之淹沒,沉沒無跡也。不水而沒,故曰乾沒,與陸沉意同。」按袁紀邕文之意,當以服說應之。

〔七〕 按漢書賈捐之傳、范書鮮卑烏桓傳均作「珠厓郡」,朱提在犍為屬國境,從未「割而棄之」,楊說誤。

〔八〕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附李牧傳曰:李牧常居代雁門,備匈奴。以便宜置吏,市租皆輸入莫府,為士卒費。日擊數牛饗士,習射騎,謹烽火,多間謀,厚遇戰士。為約曰:「匈奴即入盜,悉入收保,有敢捕虜者斬。」匈奴每入,烽火謹,輒入收保,不敢戰。如是數歲,亦不亡失。

〔九〕 漢書匈奴傳曰:「嚴尤諫曰:『臣聞匈奴為害,所從來久矣,未聞上世有必征之者也。後世三家周、秦、漢征之,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。周得中策,漢得下策,秦無策焉。當周宣王時,獫允內侵,至于涇陽,命將征之,盡境而還。其視戎狄之侵譬猶蟁蝱之螫,毆之而已。故天上稱明,是為中策。漢武帝選將練兵,約齎輕糧,深入遠戍,雖有克獲之功,胡輒報之,兵連禍結三十餘年,中國罷耗,匈奴亦創艾,而天下稱武,是為下策。秦始皇不忍小恥而輕民力,築長城之固,延袤萬里,轉輸之行,起於負海,疆境既完,中國內竭,以喪社稷,是為無策。』」班固曰「嚴尤論之當矣」。

  八月,鮮卑中郎將田晏、匈奴中郎將臧旻、獲烏丸校尉夏育各將步卒萬餘人擊鮮卑,三軍敗績,士馬死者萬數。

  冬十月癸丑朔,日有蝕之,趙相以聞。京師地震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、續漢五行志均系京師地震於辛丑日。標點本范書校勘記曰:「按:是年十月癸丑朔,不得有辛丑,校補謂袁紀於癸丑朔日食下接書地震,不另出日,似兩事同日,『辛丑』或即『癸丑』之誤。」

  十一月,太尉劉寬、司空陳球以災異罷。

  十二月,太常孟郁為太尉〔一〕,太僕陳耽為司空〔二〕。司徒楊賜以辟黨人免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作「孟郁」。按「〈有彧〉」是「佾」本字。彧、郁相通。王念孫廣雅疏證曰:「彧者,說文『〈有彧〉,有文章也』。論語八佾『郁郁乎文哉』,彧、〈有彧〉、郁並通。」

〔二〕 范書靈帝紀作「太常陳耽」。

光和元年(戊午、一七八)

  春二月辛亥朔,日有蝕之。

  己未,京師地震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與袁紀同,而續漢五行志作「辛未」。

  初置鴻都門生。本頗以經學相招,後諸能為尺牘詞賦及工書鳥篆者至數千人。或出典州郡,入為尚書、侍中,封賜侯爵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胡三省曰:「賜爵關內侯以下也。」

  三月癸丑〔一〕,光祿勳袁滂為司徒。

〔一〕 是月辛巳朔,無癸丑,或乃癸巳之誤。

  辛未,大赦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作「辛丑」。按三月辛巳朔,無辛未,袁紀誤。此日改元光和。

  夏四月丙辰,京師地震。

  侍中寺雌雞一身皆成雄,惟頭冠未變。

  五月壬午,無何白衣人入德陽門內,自稱梁伯夏,又復曰:「伯夏教我上殿為天子。」中黃門桓覽收之〔一〕遂亡失不見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注引東觀記、續漢五行志均作「中黃門桓賢」。又風俗通義曰:「光和四年四月,南宮中門寺有一男子,長九尺,服白衣。中黃門解步呵問:『汝何等人?白衣妄入宮掖。』曰:『我梁伯夏後,天使我為天子。』步欲前收取,因忽不見。」與諸載均異,錄此備攷。

  蔡邕以為:「貌之不恭,則有雞禍,頭為元首,人君之象。今雞一身已變,未至於頭而上,知之是將有事而不遂之象。」又云:「成帝時,男子王褒衣絳衣入宮上殿曰:『天帝令我居此。』後王莽篡位。今此與成帝相似,而被服不同,又未入雲龍門。以往方今,將有王氏之謀,其事不成。」其後張角作亂,尋被誅滅。

  是月,太尉孟郁、司空陳耽以災異罷。太常〔來〕(袁)豔為司空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據范書、華嶠書改,下同。

  六月丁丑,溫明殿庭中有黑氣長十餘丈,形貌似龍。詔問光祿楊賜、議郎蔡邕曰:「祥異,禍福吉凶所在。以賜博學碩儒,故密詔問,宜極其意,靡有所隱。」賜仰歎曰:「臣每讀張禹傳,何嘗不憤恚乎〔一〕!吾以微學充先師之末,累世見寵,尚當上疏陳情,況今猥見訪問乎?」乃手書對曰:「臣聞經傳所載,或得神以興,或得神以亡。國家休明,則降鑒其德;邪辟昏亂,則示其禍〔二〕。今嘉德殿所見黑氣,考之經傳,應虹蜺妖邪之氣,不正之象也。春秋讖曰:『

天投虹蜺,天下怨,海內亂。』加四百之期,亦復垂至。易曰:『天重象,見吉凶,聖人則之。』〔三〕疑妾媵之中,有因愛放縱,左右嬖人,共專國朝,欺罔日月。又鴻都門下,招會群小,旬月之間,並各拔擢。縉紳之徒,委伏畎畝,冠履倒易,陵谷代處〔四〕。從小人之邪意,順無知之私欲,殆哉之危,莫過於今。幸賴皇天,垂象譴告。周書曰:『天子見怪則修德。』〔五〕唯陛下慎經典之誡,圖變復之道〔六〕,斥遠佞巧之臣,速徵鶴鳴之士〔七〕,內親張仲,外任山甫,抑止槃游,留思庶政,冀天還威,眾變可弭。老臣受師傅之任,數蒙寵異之恩,豈敢愛惜垂沒之年,而不盡其慺慺之心哉〔八〕!」

〔一〕 成帝時,丞相張禹以有師為恩,每疾病,上親臨視。禹不獻安國定邦之策,一請調女婿張掖太守蕭咸,上即徙咸為弘農太守。二數視其少子,上即禹床下拜為黃門郎給事中。事見漢書張禹傳。故楊賜憤恚之。

〔二〕 莊公三十二年左傳曰:「秋七月,有神降于莘。惠王問諸內史過曰:『是何故也?』對曰:『國之將興,明神降之,監其德也。將亡,神又降之,觀其惡也。故有得神以興,亦有以亡,虞、夏、商、周皆有之。』」

〔三〕 見易繫辭上。

〔四〕 詩小雅十月曰:「高岸為谷,深谷為陵。」箋云:「君子居下,小人處上之謂也。」

〔五〕 乃逸周書之辭。

〔六〕 惠棟曰:「漢時易家言災異者,有變復之說。」

〔七〕 詩小雅鶴鳴之詩,誨宣王求賢人之未仕者。其辭曰:「鶴鳴于九皋,聲聞於野。魚潛在淵,或在于渚。它山之石可以為錯。」

〔八〕 李賢曰:「慺慺,猶勤勤也。」

  邕對曰:「天于大漢,殷勤不已,故屢出祅變譴責,欲令人君感悟。災眚之發,不於他所,遠則門垣,近則寺署,其為監戒,最為切至。虹蜺墯,雌雞化,皆婦人姦政之所致也。自踐祚已來,中宮無他逸寵,而乳母趙嬈貴重赫赫,生則貲富侔於帑藏,死則丘墓逾於園陵。續為永樂門〔史〕(吏)霍玉〔一〕,依阻城社,大為姦猾侮惑之罪,晚乃發露。虹蜺集庭,雌雞變化,豈不為此!今者,道路所言,復云有程夫人者,宜深以趙、霍為戒。近者不治,無以正遠。長水校尉趙玹、屯騎校尉蓋〔升〕(延)〔二〕,其貴已足,其富已甚,當以見私之故,早自引身以解。〔宜念〕易傳『小人在位之咎』〔三〕。廷尉郭禧敦龐純厚〔四〕,國之老成;光祿大夫喬玄聰達方直,有山甫之姿;故太尉劉寵忠實守正,剛直不屈,宜為謀主,數見訪問。宰相大臣,君之四體,不宜復聽納小吏,雕琢大臣〔五〕。願陛下忍而絕之,思惟萬機,以答天望。朝廷既自約厲,左右亦宜從化。天道惡滿,鬼神好謙。但臣愚戇,感激忘身,觸冒忌諱,手書具對。夫君臣不密,上有漏言之禍〔六〕。願寢臣表,庶使臣筆所及者,得佐陛下盡忠。」書奏,趙玹、程黃聞之〔七〕,共譖邕下獄,當棄市。中常侍呂強愍邕無罪,從上請,邕減死罪一等,徙朔方,遇赦還本郡。

〔一〕 據范書及通鑑改。胡三省曰:「永樂門史,董太后宮官。」

〔二〕 據范書改。惠棟引蔡邕集曰:河間相升,以朝庭在藩國時,鄰近舊恩,歷河南太守、太中大夫,在郡受取數億以上,遷為侍中也。

〔三〕 據范書補。

〔四〕 據袁紀前文及范書逕改「僖」作「禧」。

〔五〕 李賢曰:「雕琢,猶鐫削以成其罪也。」

〔六〕 易繫辭上曰:「君不密則失臣,臣不密則失身。」惠棟引公羊傳文公六年曰:「射姑殺,則稱其國以殺何?君漏言也。」何休云:「自上言泄曰漏。」范書蔡邕傳此句作「上有漏言之戒,下有失身之禍」。袁紀當有脫文。

〔七〕 程黃,范書作「程璜」,即所謂「程夫人」者。錢大昕曰:「漢時宮人中耆宿,皆稱中大人,見鄧禹傳。韋昭云:古者名男子為丈夫,尊父嫗為大人,故宮婢亦有大人之稱。」范書皆作「大人」,而通鑑與袁紀同。

  秋八月,有星孛於天市。

  冬十月〔一〕,太尉張顥、司空來豔久病罷。太常陳球為太尉,射聲校尉袁逢為司空〔二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作「九月」。疑袁紀誤。

〔二〕 范書靈帝紀袁逢為「屯騎校尉。」

  十一月〔一〕,皇后宋氏廢。后無寵,宮人幸姬眾共譖愬,誣后以咒咀上,遂收后璽綬。后以憂死,父母兄弟皆被誅。諸常侍、小黃門憐宋氏無辜,乃共葬后及父母兄弟於皋門亭,宋氏舊塋也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作「十月」。十月丁未朔,丙子晦。袁紀下文既作「丙子晦」,則作「十一月」誤。

  丙子晦,日有蝕之。太尉陳球以災異罷。

  十二月丁巳,光祿勳喬玄為太尉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喬玄作「光祿大夫」。

  是歲馬生人。京房易傳曰:「上亡太子,諸侯相伐,厥妖馬生人。」

二年(己未、一七九)

  春二月丁巳,司徒袁滂以災異罷。太鴻臚劉邵為司徒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三月」,且「劉邵」作「劉郃」。

  滂字公熙,(閎之孫也)〔一〕純素寡欲,終不言人之短。當權寵之盛,或以同異致禍,滂獨中立於朝,故愛憎不及焉。

〔一〕 閎乃袁安孫袁彭之孫,袁逢、袁隗為其從父。乃汝南袁氏。袁滂系陳郡人,與袁閎雖同姓而不同宗,故非閎之孫明矣。又范書董卓傳注、三國志袁渙傳注所引袁紀均無此四字,當系衍文,故刪。又李賢注作「滂字公喜」,熙喜古通用。

  乙丑,太尉喬玄、司空袁逢久病罷。太中大夫段熲為太尉,太常張濟為司空。

  橋玄字公祖,梁國睢陽人。初為梁州刺史,值梁州大饑,玄開倉以廩之。主者以舊典宜先表聞,玄曰:「民以死矣。」廩訖,乃上奏。詔書以玄有汲黯憂民之心〔一〕,復不得以為常。玄有才名,長於知人。初見魏武帝於凡庸之中,玄甚異之,謂曰:「今天下將亂,非命世之才不能定也。定天下者,其在君乎?」

〔一〕 武帝時,河內失火,使汲黯往視之。黯以河內失火事為小,傷水旱,或父子相食事大,故矯詔發河內粟以賑貧民。武帝賢而不加罪。事見漢書汲黯傳。

  夏四月丙戌,日有蝕之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及續漢志均作「甲戌朔」。按丙戌在辛巳之後,今紀文反居前,則系甲戌之誤明矣。

  辛巳,太尉段熲有罪下獄誅。

  初,黃門令王甫、大長秋曹節專權任勢,顥阿附甫等,尚書令楊球撫髀歎曰〔一〕:「使球為司隸,此等何得爾!」俄而球為司隸,既拜,明日詣闕謝恩,會甫沐下舍,球因奏曰:「中常侍、冠軍將軍王甫奉職多邪,姦以事上,其所彈糾,皆由睚眥。勃海之誅,宋后之廢,甫之罪也。太尉段熲以征伐微功,位極人臣,不能竭忠報國,而諂佞幸,宜並誅戮,以示海內。」於是收躋、甫下獄,球親考之。甫子萌先為司隸,遷永樂少府,亦并見收。萌謂球曰:「父子今當伏誅,亦以先後之義〔二〕,少假借老父。」球罵萌曰:「若以權勢為官,無忠,等者司隸,云以先後之義乎?」萌曰:「若臨於坑相躋,憂汝獨不見隨吾後死邪?」於是球操捶杖之,甫、萌皆前死杖下。球敕都官從事曰:「先舉權貴大猾,乃議其餘耳。公卿豪右若袁氏兒輩,從事自辨之,何須校尉邪?」於是權門股慄,京師肅然。

〔一〕 東觀記、續漢書、華嶠書、謝承書、范書「楊」均作「陽」,袁紀誤,今仍其舊,下同。

〔二〕 先後為司隸校尉也。

  球既誅甫後,欲收曹節,節等不敢出沐。會順帝虞貴人葬,百寮會葬,還入夏城門,曹節見謁於道旁,球大罵曰:「賊臣曹節!」節收淚於車中曰:「我自相食肉,何宜使犬舐其汁乎〔一〕?」語諸常侍,且便入省,勿過里舍也。節入譖球酷暴益甚,不為百姓所安。上乃徙球為衛尉,球叩頭自陳曰:「臣無清高之行,橫蒙犬鷹之任,前誅常侍王甫、太尉段熲,皆狐狸小醜,未足以宣示天下。今鴟梟翔於園林,豺狼噬於圍藪,臣誠恥之。願追詔書。」叩頭殿下。上呵曰:「衛尉詎詔邪?」至於再三,乃受。

〔一〕 范書將此語系於見磔甫尸於道次而發,通鑑從之。

  丁酉,大赦天下。

  秋七月,匈奴中郎將純脩擅收斬單于呼演〔一〕,更立右賢王羌深為單于〔二〕,脩抵罪。

〔一〕 范書「純脩」作「張脩」。「呼演」,南匈奴傳作「呼微」,靈帝紀注作「呼徵」。

〔二〕 范書南匈奴傳作「羌渠」。

  冬十月,永樂少府陳球下獄死。

  初球與司徒劉邵書曰:「公出自宗室,據台鼎之位,天下所望。今曹節等放縱,為天下害,而久令在左右。賢兄侍中,常為節所害,可表徙尚書令楊球為司隸,以收節等誅之。政出聖主,天下太平,可翹足而待。」楊球小妻,程黃女。黃宮中用事,所謂程夫人也。節等頗聞知,乃重賂黃,且迫脅之。惶怖,告節等以球謀,因與節讒邵於上曰:「邵等常與陳、竇交通,又受取狼籍。步兵校尉劉納、永樂少府陳球交通〔一〕,并通謀議。」上大怒,策邵、陳球、楊球、劉納皆下獄死。

〔一〕 疑「步兵」上脫「與」字,「陳球」下脫「衛尉楊球」四字。

  楊球字方正,漁陽泉州人。有勇氣,郡吏常辱球母,球合年少數十人,殺吏滅其家,由是知名。九江山賊起,劫刺史。球以太尉掾為九江太守,設方略,即時摧破。誅鉏豪彊,郡中累足〔一〕,遷甘陵相。時天下旱,司空張顥奏郡中長吏嚴酷貪汙者皆罷免之。球以嚴酷徵,詔書以九江時功拜議郎,遷將作大匠、尚書令。

〔一〕 累足,即重足而立之意,畏懦狀。

  十一月,太常楊賜為司徒。

三年(庚申、一八0)

  春正月癸丑,大赦天下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癸酉」。按是月庚子朔,無癸酉,范書誤。

  夏,虎見平樂觀下,又見憲陵。上詔問司徒楊賜,賜對曰:「虎者,金行參代之精,狼戾之獸也。今在位率多奢暴貪殘酷虐乎?」

  中郎將張均上言曰〔一〕:「虎見憲陵,又見平樂觀下,皆隸訛言也。洪範之論,『言之不從,則有毛蟲之〔孽〕(業)』〔二〕。虎者,西方之獸,為禽剛猛,彊梁之物也。居而穴處,不可睹見。今於先帝園陵為害,又言見於城下,皆在位者仁恩不著,有苛剋殺戮之意乎?此乃大兵劇賊之徵,不可不防也。」

〔一〕 范書作「郎中中山張鈞」。

〔二〕 據尚書大傳改。

  秋七月,大長秋曹節為車騎將軍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宦者傳曰:「四年,卒,贈車騎將軍。」

  九月辛酉,日有蝕之。詔群臣上封事,靡有所諱。

  郎中審忠上書曰:「臣聞治國之要,得賢則安,失賢則危。故舜有五臣天下治〔一〕,湯舉伊尹,不仁者遠〔二〕。故太傅蕃、尚書令尹勳知中官姦亂,考其黨與。華容侯朱瑀知事覺露,禍及其身,乃〔興〕(與)造逆謀〔三〕,迫脅陛下,聚會群臣。因共割裂城社以相賞,父子兄弟被蒙尊榮。素所親厚,布在州郡,皮剝小民,甚於狼虎。多言財貨,繕治殿舍,車馬服飾,擬於大家。群公卿士,杜口吞聲,州郡承風順指。故蟲蝗為之生,夷狄為之起,天意憤盈,積十餘年矣。故頻年日有蝕之於上,地震於下,所以譴戒人主,欲令覺悟。今瑀等並在左右,陛下春秋富盛,懼惑佞諂,以作不軌。願陛下留漏刻之聽,以省臣表,埽滅醜類,以答天怒。」章寢。

〔一〕 五臣者,禹、稷、契、皋陶、伯益也。

〔二〕 見論語顏淵。

〔三〕 據范書宦者傳改。

  有星孛于狼、〔弧〕(狐)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據續漢天文志及范書改。

  初作〔靈昆〕(林泉)、畢圭苑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據范書改。黃本「林」亦作「靈」。

  司徒楊賜上書曰:「臣聞使者並出,規度城南民田,欲以為苑者。昔先王制囿,裁足取牲,以備三驅〔一〕,薪採芻牧者往焉。故詩曰:『王在靈囿,麀鹿攸伏。』〔二〕傳曰:『吾王不游,吾何以休。』〔三〕皆被其德政,而樂所為如此。至六國之際,取獸者有罪,傷槐者將誅,孟軻為梁惠王極陳其事〔四〕。先帝之制,左開鴻池,右作上林,不儉不泰,以合禮中。今猥規都城之側,以畜禽獸之物,非所以保養民庶赤子之義。築郎不時,春秋有譏〔五〕;盤于遊田,周公作戒。其城外之苑,以有五六〔六〕,足用逞情,意順四時〔七〕,何必變革舊制,以罷民力。楚興章華,郢人乖叛〔八〕;秦作阿房,黎甿憤怨。宜思夏后卑室之意〔九〕,太宗露臺之費〔十〕,慰此下民勞止之歌〔十一〕。」上欲止,侍中任芝、樂松等曰〔十二〕:「昔宣王囿五十里,民以為大。文王百里,民以為小〔十三〕。今造二苑,與百姓共之,不妨於政,民蒙其澤。」上遂從之。

〔一〕 易比卦曰:「王用三驅,失前禽。」言三次田獵,必先以驅,故稱三驅。

〔二〕 見詩大雅靈臺。

〔三〕 見孟子梁惠王章句下,曰出夏諺。

〔四〕 見孟子梁惠王章句上。借論文王,以明當與民同樂之意。

〔五〕 莊公三十一年公羊傳曰:「春,築臺于郎,何以書?譏。何譏爾?臨民之所漱浣也。」

〔六〕 李賢曰:「陽嘉元年起西苑。延熹二年造顯陽苑。洛陽宮殿名有平樂苑、上林苑。桓帝延熹元年置鴻德苑也。」

〔七〕 范書「時」作「節」。李賢曰:「春蒐,夏苗,秋獮,冬狩也。」

〔八〕 楚靈王築章華之臺,「國民罷焉,財用盡焉,年穀敗焉,百官煩焉,舉國留之,數年乃成」。後有乾谿之亂,靈王死之。見國語楚語。

〔九〕 論語泰伯曰:「子曰:『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,禹,吾無間然矣。』」

〔十〕 史記文帝紀曰:「嘗欲作露臺,召匠計之,直百金。上曰:『百金,中民十家之產,吾奉先帝宮室,常恐羞之,何以臺為!』」

〔十一〕詩大雅民勞曰:「民亦勞止,汔可小康。惠此中國,以綏四方。」

〔十二〕范書樂松作「中常侍」。通鑑考異曰:「松本鴻都文學,必非中常侍。袁紀云『侍中』,今從之。」

〔十三〕孟子梁惠王下曰:「齊宣王曰:『寡人之囿方四十里,民猶以為大,何也?』孟子曰:『文王之囿方七十里,蒭蕘者往來,雉兔者往焉,與民同之。民以為小,不亦宜乎?臣聞郊關之內有囿四十里,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,則是方四十里為阱於國中。民以為大,不亦宜乎?』」可知松等所言文王乃周文王,而宣王則是齊宣王也。而囿之里數均異。齊宣之囿,通鑑作「五里」,誤甚。

  閏月,司徒楊賜久病罷。

  冬十月,太常陳耽為司徒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作光和四年事,通鑑考異以為袁紀誤。

  十一月,立皇后何氏〔一〕。后,南陽〔宛〕(苑)人〔二〕。以良家子選入掖庭〔三〕,有寵,自貴人為皇后。父真早卒,異母兄進為河南尹,進弟苗越騎校尉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十二月己巳」。

〔二〕 據范書改。

〔三〕 范書皇后紀作「家本屠者」。惠棟曰:「續漢書:進父真死,以妹倚黃門得入掖庭。案何進傳蹇碩與趙忠書曰:『中常侍郭勝,進同郡人也。太后及進之貴幸,勝有力焉。』然則幸由郭勝得入掖庭。」

  十二月,車騎將軍曹節罷〔一〕。

〔一〕 「罷」當是「薨」之誤。范書作四年事。詳見前注。

四年(辛酉、一八一)

  春,初置騄驥廄丞,領受郡國調馬,而豪右辜榷〔一〕,馬一匹至二百萬。

〔一〕 前書音義曰:「辜,障也;榷,專也。謂障餘人買賣而自取其利。」

  夏四月庚午,大赦天下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作「庚子」。按是月癸亥朔,無庚子,范書誤。

  司徒陳耽不堪其任罷。太常袁隗為司徒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作光和五年事。

  六月,追爵謚皇后父何真為車騎將軍、舞陽宣懷侯。

  秋七月,五色鳥見于新城,眾鳥隨之,民謂之鳳皇。

  九月庚寅朔,日有蝕之。

  冬十月,太尉許郁〔坐〕辟召錯謬罷,太常楊賜為太尉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本月作「太尉劉寬罷,衛尉許〈有彧〉為太尉」。通鑑從范書。又「坐」字據通鑑考異引袁紀補。

  車駕幸廣城。

  是歲,于後宮與人為列肆販賣,使相偷盜,爭著進賢冠。又於西園駕四驢,上躬自操轡,馳驅周旋,以為歡樂。於是公卿貴戚轉相放效,至乘輜軿以為騎從,互相請奪,驢價與馬齊。本志曰:「行天者莫如龍,行地者莫如馬。詩曰:『四牡騤騤,載是常服。』〔一〕驢乃服重致遠,野人之所用,非帝王君子之所宜驂服。遲鈍之蓄,而今貴之,天意若曰:國且大亂,賢愚倒置,執政者皆如驢也。」

〔一〕 見詩小雅六月。

五年(壬戌、一八二)

  春正月辛未,大赦天下。

  二月,大疫。

  三月,詔三公以謠言舉刺史、二千石貪汙濁穢為蠹害者。

  夏,旱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「夏」下有「四月」兩字。

  五月庚申,永樂宮署災。

  秋七月,星孛於太微。

六年(癸亥、一八三)

  春三月辛未,大赦天下。

  夏,爵號皇后母為舞陽君。

  秋,金城河水溢出二十餘里。

中平元年(甲子、一八四)

  春正月,鉅鹿人張角謀反。

  初,角弟良,弟寶自稱大醫〔一〕,事善道〔二〕,疾病者輒跪拜首過〔三〕,病者頗愈,轉相誑耀。十餘年間,弟子數十萬人,周遍天下,置三十六坊,各有所主。期三月五日起兵,同時俱發。角弟子濟陰人唐客上書告角〔四〕,天子遣使者捕角。角等知事已露,因晨夜敕諸坊,促令起兵。

〔一〕 范書皇甫嵩傳作「角弟寶」,「寶弟梁」。通鑑考異曰:「司馬彪九州春秋云:『角弟梁,梁弟寶』,袁紀云『角弟良、寶』,今從范書。」按今本袁紀「寶」上皆有「弟」字,與通鑑考異所見本異。又「大醫」,范書作「大賢良師」,注曰:良或作郎。

〔二〕 范書作「黃老道」。

〔三〕 胡三省曰:首過,「今道家所施符水,祖張道陵,蓋同此術也」。

〔四〕 范書皇甫嵩傳作「濟南唐周」。

  二月,角等皆舉兵,往往屯聚數十百輩,大者萬餘人,小者六七千人。州郡倉卒失據,二千石長吏皆棄城遁走,京師振動。角黨皆著黃巾,故天下號曰「黃巾賊」。

  初,司徒楊賜、衛尉劉寬、司空張濟、御史劉陶並陳角反謀,宜時捕討,以絕亂原。上不從。及角作亂,天子思陶言,封為中陵侯。

  陶字子奇,潁川潁陰人。沈勇有大謀,不修威儀,不拘小節。與人交,志好不同,雖富貴不顧也;所行齊趣,雖貧賤,必尊貴之。疾惡太甚,以此見憎。

  辟司徒府,遷尚書侍中,以數直諫,為權臣所惡,徙為京兆尹。上素重陶才,徵為諫議大夫。諸中官讒陶與張角通情,上遂疑之,收陶考黃門北寺。中官諷考,楚毒極至。陶對使者曰:「朝廷前封臣云何?不恒其德,反用佞邪之譖,臣恨不與伊、周同儔,而與三人同輩〔一〕。今上殺忠謇之臣,下有憔悴之民,亦在不久。然後悔於冤臣,將復何逮?」不食而死。

〔一〕 「三人」,即三仁也。論語微子曰:「殷有三仁焉,微子去之,箕子為之奴,比干諫而死。」

  三月戊申,河南尹何進為大將軍,帥師次于都亭。自函谷、〔伊闕〕(關)、大谷、轘轅、盟津〔一〕,皆置都尉,備張角也。

〔一〕 「伊闕」據黃本補。范書靈帝紀作「置八關都尉官」。注曰:「八關謂函谷、廣城、伊闕、大谷、轘轅、旋門、小平津、孟津也。」袁紀「八關」尚脫其三也。

  於是考諸與角連反,宮省左右死者數千人。上內憂黃巾,問掖庭令呂強何以靜寇,對曰:「誅左右姦猾者。中常侍丁肅、徐演、李延、趙裕、郭耽〔一〕,朝廷五人,號為忠清,誠可任用。赦黨人,簡選舉,何憂於賊!」上納其言。

〔一〕 按范書宦者傳,丁肅乃濟陰人。惠棟曰:「肅,濟陰句陽人,與太傅胡廣為婚者。」徐演作「徐衍」,下邳人。李延作「汝陽李巡」。廿二史考異曰:「巡,即注爾雅者。」惠棟曰:「汝陽,經典序錄作『汝南』。經籍志云:中黃門李巡,注爾雅三卷。又王愔文字志載:巡善書。」又趙裕作「北海趙祐」。與袁紀多異。

  壬子,大赦黨人,皆除之。

  強字漢盛,河南成皋人。忠貞奉公,不與佞幸同。是時權邪怙寵,政以賄成,郡國貢獻,皆先饋賂,然後得行,左右群臣,好上私禮。強諫曰:「陛下物出天下,然而所輸之府,輒有導行之財,皆出於民。今發十而貢一,費多而獻少,無為使姦吏用巧,私門致富也。又阿媚之臣,好獻其私,客諂姑息,進入,其所奉獻,皆御府所有,無為使從諫之臣得自(圖)黷也〔一〕。

舊選舉委任三府,尚書受奏御而已,各受試用,責以成功。功無可察,以事付尚書,尚書乃覆案虛實,行其罪罰。於是三公每有所選,參議掾屬,咨其行狀,度其器能。然猶有溺職廢官,荒穢不治。今但任尚書,或有詔用,三公得免選舉之負,尚書又無考課之勤,陛下虛自勞苦,有廢亂之負,無所責也。」書奏,上以示中常侍夏惲、趙忠。忠、惲曰:「此言是也。然強自負清潔,常怏怏有外心。」

〔一〕 (圖),媟也。漢書枚乘傳曰「以故得媟黷貴辛」。注曰:「媟,狎也;黷,垢濁也。」此言狎習相慢,同流合污也。

  及赦黨人,中官疾之,於是諸常侍人人求退。忠、惲共構會強云:「與黨人謀,數讀霍光傳〔一〕。強兄弟所在,亦皆貪穢。」上聞強讀霍光傳,意不悅,使中黃門持兵召強。強聞上召,怒曰:「吾死,亂兵起矣。大丈夫欲書忠國史,無為復對獄吏也。」遂自殺。

〔一〕 漢書霍光傳也。李賢曰:「言其欲謀廢立也。」

  詔公卿百官出馬弩各有差。

  中郎將盧植、左中郎將皇甫嵩、右中郎將朱雋各持節征黃巾。

  護軍〔司馬〕(將軍)傅燮討賊形勢〔一〕,燮上書諫曰:「臣聞天下之禍,所由於外,皆興於內。是故虞舜昇朝,先誅四凶,然後用十六相〔二〕。明惡人不去,則善人無由進。張角起於趙、魏,黃巾亂於六州,此皆釁發蕭牆〔三〕,而禍延四海。臣受戎任,奉辭伐罪,始到潁川,戰無不克,黃巾雖遏,其釁由內作耳。陛下仁德寬容,多所不忍,中官弄權,忠臣之憂逾深耳。何者?夫邪正之在國,猶冰炭不可同器而并存也。彼知正人之功顯,而危亡之兆見,皆將巧詞飾說,共長虛偽。孝子疑於屢至,市虎惑於三人,陛下不詳察之,臣恐白起復賜死於杜郵〔四〕,而盡節效命之臣,無所陳其忠矣。唯陛下察虞舜四罪之舉,使讒佞受放殛之罰,萬國知邪臣之為誅。首忠正時,得竭其誠,則善人思進,姦凶不討而自滅矣。臣聞忠臣之事君,猶孝子之事父,〔子之事父〕,焉得不盡情以言〔五〕!使臣伏鈇鉞之戮,陛下少用其言,國之福也。」書奏,中常侍趙忠見而怨焉。

〔一〕 據黃本改,范書亦作「司馬」。胡三省曰:「護軍司馬,官為司馬,而使監護一軍。」又「討賊形勢」,語殊不類。

〔二〕 四凶,見前注。十六相者,指高陽氏之八才子:蒼舒、隤敳、檮戭、大臨、尨降、庭堅、仲容、叔達,亦稱八愷。又指高辛氏之八才子:伯奮、仲堪、叔獻、季仲、伯虎、仲熊、叔豹、季貍,亦稱八元。見文公十八年左傳史克之語。

〔三〕 指張角遣人入京師,約中官為內應之事。

〔四〕 事見史記白起列傳。

〔五〕 據黃本補。

  夏四月,太尉楊賜以寇賊罷,太僕鄧盛為太尉。司空張濟久病免,大司農張溫為司空。

  初賣官,自關內侯以下至虎賁、羽林入錢各有差。

  皇甫嵩、朱雋連戰失利。遣騎都尉曹操將兵助嵩等。

  五月乙卯,黃巾馬元義等於京都謀反,皆伏誅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皇甫嵩傳言馬元義死於唐周告密後不久,時尚未起義。又御覽卷六四五引續漢書曰:「張角別黨馬元義為山陽所捕得,饋送京師,車裂於市。」諸載各有異,俟攷。

  皇甫嵩、朱雋擊黃巾波才於潁川,大破之,斬首數萬級。詔嵩行車騎將軍,封都鄉侯;雋,西鄉侯。於是傅燮功多應封,為趙忠所譖。上識燮,不罪之,然不得封。

  左中郎將盧植征張角,不剋,徵詣廷尉,減死罪一等。中郎將董卓代。

  植既受命,累破黃巾,角等保廣宗,植圍塹修梯。垂當拔之,上遣小黃門左豐觀賊形勢。或勸植以賂送豐,植不從,豐言於上曰:「廣宗賊易破耳,盧中郎固壘息軍,以待天誅。」上怒,植遂抵罪。

  六月,中郎將張均上書曰:「張角所以能興兵作亂,萬民樂附之者,原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子兄弟、昏親賓客,典據州郡,辜榷財利,侵冤百姓。百姓之冤無告訴,因起從角學道,謀議不軌,相聚為賊。今悉斬十常侍,懸其頭於南郊,以謝天下,即兵自消,可一戰而克也。」上以章示十常侍,皆免冠頓首,乞自致雒陽獄,家財助軍糧,子弟為前鋒。上曰:「此則直狂子也,十常侍內有一人不善者耳!」天子使御史考諸為角道者,御史奏均學黃巾道,收均死獄中。

  秋八月,皇甫嵩擊黃巾卜已於東郡,大破之,斬首萬餘級。

  中郎將董卓征張角,不克,徵詣廷尉,減死罪一等。以皇甫嵩代之。

  朱雋攻黃巾趙弘於南陽,自六月至八月不拔。有司奏徵雋,司空張溫議曰:「昔秦用白起,燕信樂毅,亦曠歷年載,乃能剋敵。雋討潁川有效,引師南指,方略已設,臨軍易將,兵家所忌,可以少假日月,責其功效。」上從之,詔切責雋,雋懼誅,乃急擊弘,大破斬之。封雋上虞侯。

  賊復以韓忠為帥,眾號十萬,據宛拒雋。雋兵力不敵,然欲急攻,乃先結壘,起土山以臨之。因偽修攻具,耀兵於西南,雋身自披甲,將精卒乘其東北,遂得入城。忠乞降,議郎蔡邕、司馬張超皆欲聽之〔一〕。雋曰:「兵有形同而勢異者。昔秦項之際,民無定主,故有賞以勸來者。今海內一統,惟黃巾造寇,降之無可勸,罰之足以懲惡。今若受之,更開逆意,利則進戰,鈍則降服,縱敵長寇,非良計也。」因勒兵攻之,連戰不剋。雋登土山望之,顧謂邕曰〔二〕:「吾知之矣,今外圍周固,內營逼急,忠故乞降。降又不受,所以死戰也。萬人同心猶不可當,況十萬人乎?其害多矣。不如徹圍解弛,勢當自出,出則意散,必易破之。」即解圍入城,忠果自出。雋因自擊之,大破斬忠,乘勝逐北,斬首萬餘級。即拜雋為車騎將軍〔三〕,封錢唐侯,徵入為光祿大夫。

〔一〕 范書朱雋傳作「司馬張超及徐璆、秦頡皆欲聽之」,不及蔡邕。且邕傳亦不載此事,疑其有誤。

〔二〕 范書作「顧謂超曰」。

〔三〕 范書本傳作「右車騎將軍」。

  冬十月,皇甫嵩攻張角弟良於廣宗,大破之,斬首數萬級。角先病死,破棺戮尸。拜嵩為車騎將軍〔一〕,封槐里侯。

〔一〕 范書本傳作「左車騎將軍」。

  嵩既破黃巾,威振天下,故信都令漢陽閻忠說嵩曰:「夫難得而易失者,時也;時至而不旋踵者,機也。故聖人常順時而動,智者必見機而發。今將軍遭難得之時,蹈之而不發,將何以權大名乎?」嵩曰:「何謂也?」忠曰:「天道無親〔一〕,百姓與能〔二〕,故有高人之功者,不受庸主之賞。今將軍受鈇鉞於暮春,收成功於末秋,〔三〕兵動若神,謀不再計,攻堅易於折枯,摧敵甚於湯雪,旬月之間,神兵電埽,封〔尸〕(戶)刻石〔四〕,南面以報,威振本朝,聲馳海外,是以群雄迴首,百姓企踵,雖有湯、武之舉,未有高將軍者也。身立高人之功,乃北面以事庸主,何以圖安也?」嵩曰:「夙夜在公,心不忘忠,何以不安?」忠曰:「不然!昔韓信不忍一餐之遇,棄三分之利,拒蒯通之說,忽鼎峙之勢。利劍揣其喉,乃歎息而悔何以見烹於女子也〔五〕。今主勢弱於劉項,將軍權重於淮陰,指麾足以震風雨,叱吒足以興雷電。赫然奮發,因危抵頹,崇恩以綏前附,振武以臨後伏,徵冀方之士,勒七州之眾,羽檄先馳於前,大軍嚮振於後,蹈流漳河,欽馬盟津,誅中官之罪,除群怨之積。如此則攻無交兵,守無堅城,不招必影從,雖童兒可使奮空拳以致力,女子可使褰裳以用命,況厲熊羆之卒,因迅風之勢哉!功業巳就,天下已順,乃請呼上帝,喻以大命,混齊六合,南面稱制,移神器於將興,推亡漢於已墜,實神機之至會,風發之良時。夫既朽不雕,衰世難佐。將軍既欲委忠於難佐之朝,雕朽敗之木,猶逆阪走丸,必不可得也。乃今權宦群居,同惡如市〔六〕上不自由,政出左右。庸主之下,難以久居,不賞之功,讒人側目,如不早圖,後悔無及!」嵩懼曰:「黃巾小孽,非秦、項之敵也;新結易散,非我功策之能。民未忘主,而子欲逆求之,是虛造不冀之功,以速朝夕之禍。非移祚之時也,孰與委忠本朝?雖有多讒,不過放廢,猶有令名,死且不朽。逆節之論,吾所不敢也。」忠知計不用,乃佯狂為巫。

〔一〕 老子曰:「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」

〔二〕 易繫辭下曰:「人謀鬼謀,百姓與能。」言所謂聖人與眾謀以定得失,與神謀以定吉凶,則百姓親附,推戴其為王。

〔三〕 冬十月破張梁,故曰「末秋」。

〔四〕 據范書皇甫嵩傳改。

〔五〕 蒯通勸韓信據齊地,「參分天下,鼎足而居」,以觀劉項成敗。韓信曰:「漢王遇我甚厚,載我以其車,衣我以其衣,食我以其食。吾聞之乘人之車者載人之忠,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,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,吾豈可以鄉利倍義乎!」後呂后以詐謀縳信,特斬之,信曰:「吾悔不用蒯通之計,乃為兒女子所詐,豈非天哉!」事見史記淮陰侯列傳。

〔六〕 昭公十三年左傳曰:「韓宣子曰:『同惡相求,如市賈焉。』」

  十一月,嵩又進兵擊張寬於下曲陽,斬之。於是黃巾悉破,其餘州所誅,一郡數千人。

  十二月,金城人邊章、韓約反〔一〕。

〔一〕 三國志馬超傳、范書皇甫嵩傳「韓約」皆作「韓遂」。按范書董卓傳注引獻帝春秋曰:「敘州義從宋建、王國等反,詐金城郡降,求見敘州大人故新安令邊允、後事韓約。約不見,太守陳懿勸之使往,國等便劫質約等數十人。」又曰:「州購約、允各千戶侯。約、允被購,『約』改為『遂』,『允』改為『章』。」則「韓約」乃「韓遂」本名,邊章原名邊允,而邊允既已從新名,則袁紀之韓約亦當作韓遂為是。

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五  袁宏

中〔平〕(和)二年〔一〕(乙丑、一八五)

〔一〕 據上卷改。

  春二月丁卯,故太尉劉寬薨。贈車騎將軍,謚曰昭烈侯。

  寬字文饒,弘農華陰人也。少好學,博通群書。稍遷東海〔一〕、南陽太守,遇民如子,口無惡言,吏民有罪,以蒲鞭鞭之〔二〕,示恥辱而已。其善政歸之於下,有不善輒自剋責,庶民愛敬之。好與諸生論議,行縣使三老、學生自隨,到亭傳輒復講論,教化流行,不嚴而治。嘗有客遣奴酤酒,久而不還,及其還也,客不堪之,罵詈曰:「畜產!」寬須臾遣人視之曰:「此人也,罵言畜產,恐其自殺。」夫人欲試寬一恚,伺當朝會,裝嚴已訖,使婢奉肉羹一盂,寬手未得持,放羹衣上。婢急收羹,寬言:「徐,徐!羹爛汝手!」其寬裕如此,內外稱為長者,上深悼之。

〔一〕 隸釋劉寬碑、范書均作「東海相」。

〔二〕 古者,鞭用生皮為之,寬代之以蒲草。

    袁宏曰:在溢則激,處平則恬,水之性也。急之則擾,緩之則靜,民之情也。故善治水者,引之使平,故無衝激之患。善治人者,雖不為盜,終歸刻薄矣。以民心為治者,下雖不時整,終歸敦厚矣。老子曰『古之為道者,不以明民,將以愚之。故以智治國,國之賊也』〔一〕。

〔一〕 疑「古之」下脫「善」字。語見德經。

  羌胡寇三輔,車騎將軍皇甫嵩征之。

  己酉,南宮雲臺災。庚戌,樂城門災〔一〕,延及北闕、嘉德殿、和歡殿。本志曰:「雲臺者,乃周家之所造也,圖書珍寶之所藏。京房易傳曰:『君不思道,厥妖火燃宮。』天戒若曰:『刑濫賞淫,何以舊典為!』故焚其祕府也。」

〔一〕 胡三省曰:「據續漢志,蓋樂成殿門也。『城』當作『成』。五行志作『樂成門』。劉昭曰:『南宮中門也。』」又按己酉、庚戌二日均在丁卯之前。或袁宏倒敘耳。

  收天下田畝十〔錢〕(歲)〔一〕,以治宮室。州縣送材及石,貴戚〔因〕緣賤買入己〔二〕,官皆先經貴戚然後得中。宮室連年不成,天下騷擾,起為盜賊。

〔一〕 據續漢書、范書靈帝紀改。

〔二〕 御覽卷九二引續漢書:「黃門常侍斷截州郡送林、文石,掌主史譴呼不中,退賣之,貴戚因緣賤買,十倍入官,其貴戚所入召者,然後得中。」范書改「送林文」作「送材木」,「石」作「召」。按袁紀之文,「林」作「材」是,「石」作「召」非,而「文」乃「及」之誤。按續漢書,袁紀脫「因」字,故補之。

  司徒袁隗久病罷。

  三月,廷尉崔烈為司徒。

  邊章、韓約寇三輔,中郎將董卓副皇甫嵩討之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皇甫嵩傳與袁紀同,而靈帝紀與通鑑均作「北宮伯玉等寇三輔」。按董卓傳,中元元年冬,「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關群盜反叛,遂共立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、李文侯為將軍,殺護羌校尉冷徵。伯玉等乃劫致金城人邊章、韓遂,使專任軍政。明年春,將數萬騎入寇三輔」。故諸記均不誤。

  於是關隴擾攘,發役不供。司徒崔烈欲棄敘州,議郎傅燮進曰:「斬司徒,天下乃安!」有司奏燮廷辱大臣〔一〕。有詔問本意,對曰:「昔冒頓至逆也,樊噲為上將,云:『願得十萬眾,橫行匈奴中。」憤激奮勵,未失臣節也,不顧計之當與不當耳。季布猶廷斥曰:「噲可斬!」前朝是之〔二〕。今敘州天下之衝要,國家之蕃衛也。堯舜時禹貢載之〔三〕,殷周之世列為侯伯〔四〕。高祖平海內,使酈商別定隴右;世宗拓境,列置四郡,議者以為斷匈奴之右臂。今牧御者失理,使一州叛逆,天下騷動,陛下不安寢食。烈為宰相,不念思所以緝之之策,乃欲棄一方萬里之〔土〕(士)〔五〕,臣竊惑之。左衽之虜得此地,為患數世。今以勁士堅甲利兵,姦雄因之為亂,此社稷之深憂也。且無敘州則三輔危,三輔危則京都薄矣。若烈不知憂之,是極弊也;知而欲棄,是不忠也。二者擇而處之,烈必有之。」遂從燮議,亦不罪烈。由是朝廷益重燮,每公卿缺議,輒歸燮。

〔一〕 「有司」,乃尚書郎楊贊。

〔二〕 冒頓為書嫚呂后,廷議,噲作是言。時季布曰:「夫高帝將兵四十餘萬眾,困於平城,今噲柰何以十萬眾橫行匈奴中,面欺!且秦以事於胡,陳勝等起。于今創痍未瘳,噲又面腴,欲搖動天下。」事見史記季布傳。

〔三〕 尚書禹貢所言古雍州之地,即包括漢敘州也。

〔四〕 嬴姓于殷多貴顯,中潏即在西戎。周時非子居犬丘,邑之秦。秦襄公以兵送平王東遷,賜岐以西之地,封為諸侯。事並見史記秦本紀。

〔五〕 據范書及通鑑改。

  夏五月,太尉鄧盛久病罷。太僕張延為太尉。

  六月,以討張角功封中常侍張讓等十二人為列侯。

  秋七月,車騎將軍皇甫嵩征邊章、韓約無功免〔一〕。

〔一〕 嵩前討張角,見中常侍趙忠舍宅踰制,奏沒入之。又中常侍張讓私求錢五千萬,嵩不與。故二人誣奏之,遂徵還,收左將軍印綬,削戶六千。

  八月,司空張溫為車騎將軍討章、約。

  九月,特進臨晉侯楊賜為司空。

  冬十月,司空楊賜薨。策曰:「司空臨晉侯賜,華嶽所挺,九德純備〔一〕,三葉宰相〔二〕,輔國以忠。昔朕初載,受道帷幄,遂階成勳,以陟大猷。師範之功,既昭於內;弼亮之勤,亦著於外。雖受茅土,未答厥勳,哲人既歿,將誰諮度?朕甚悼焉!今使左中郎將郭儀持節追贈特進司空驃騎將軍印綬〔三〕,謚曰文烈侯。」

〔一〕 書皋陶謨曰:「寬而栗,柔而立,愿而恭,亂而敬,擾而毅,直而溫,簡而廉,剛而塞,彊而義。」此所謂九德。

〔二〕 楊震、楊秉、楊賜三世三公。

〔三〕 范書作「追位特進,贈司空驃騎將軍印綬」,是。

  賜字子獻〔一〕,篤志於學,閒居教授,不應州郡之命。辟梁冀府,非其好也,因謝病去。舉高第,稍遷越騎校尉、光祿大夫。靈帝初,與劉寬、張濟侍講於華德殿〔二〕。初,張角等誑耀百姓,天下惑之,襁負至者數十萬人。賜時居司徒。謂劉陶曰:「聞張角等黨輩熾盛,稍益滋蔓,今若下州郡捕討,恐驚動醜類,遂成反亂。今欲切敕刺史、二千石,采別流民,咸遣護送各歸本郡,以孤弱其黨,然後乃誅其渠帥,可不勞眾而定。何如?」陶曰:「此孫子所謂『不戰而屈人之兵』〔三〕,廟勝之術也〔四〕。」賜遂上書言之。會賜去位,事留中。後帝徙南宮,閱故事,得賜所上奏及講時注籍,乃感悟,遂下詔曰:「大司〔徒〕(馬)楊賜〔五〕,敦德允元,忠愛恭懿,親以尚書侍講〔六〕。累評張角始謀,禍亹未彰,賜陳便宜,欲緩誅夷,令德既光,嘉謀怛然。詩不云乎:『無德不報,無言不讎。』故褒城君孔霸,故太尉黃瓊侍講先帝,並宜受茅土之封。」賜上言曰:「臣前與故太尉劉寬、司徒張濟並被侍講,俱受三事;張角謀亂,又共陳便宜,而獨蒙師傅之澤,茅土之祚,而寬、濟不蒙雲雨之潤。乞減賜戶,以封寬、濟。」上雖不聽,嘉其至誠,乃封寬為遂鄉侯、濟子根為蔡陽侯。賜子彪忠厚有孝行,復纂其家業。

〔一〕 按東觀記、范書均作「字伯獻」,謝承書作「伯欽」,三載互異,未知孰是。

〔二〕 范書楊賜傳作「華光殿」。注引洛陽宮殿名曰:「華光殿在崇光殿北。」

〔三〕 見孫子兵法謀攻篇。

〔四〕 孫子兵法計篇曰:「夫未戰而廟算勝者,得其多也。未戰而廟算不勝者,得算少也。多算勝,少算不勝,而況於無算乎?」李筌曰:「夫戰者,決勝廟堂,然後與人爭利。」

〔五〕 前此賜任司徒,作「司馬」,系傳刻之誤,故正之。

〔六〕 建寧初,常當受學,詔三公舉通尚書桓君章句。三公以楊震曾受歐陽尚書於桓郁,後世傳其學,故舉震孫賜,入侍講禁中。

  光祿勳許相為司空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光祿大夫」。

  十一月,張溫、董卓擊章、約,破之,約走金城。

  是歲於後園造黃金堂,以為私藏,閉司農金錢繒帛,積之於中。又還河間置田業,起第觀。上本侯家,居貧。即位常曰:「桓帝不能作家,曾無私錢。」故為私藏,復寄小黃門、常侍家錢至數千萬。由是中官專朝,奢僭無度,各起第宅,擬制宮室。上嘗登永安(樂)候臺〔一〕,黃門、常侍惡其登高,望見居處樓殿,乃使左右諫曰:「天子不當登高,登高則百姓虛。」自是之後,遂不敢復登臺榭。

〔一〕 據續漢書、范書刪「樂」字,逕改「侯」作「候」。

三年(丙寅、一八六)

  春二月,太尉張延久病罷。

  庚戌,大赦天下。

  三月,車騎將軍張溫為太尉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時溫駐車於長安,督討邊章、韓遂及先零羌。帝遣使就拜,三公在外自溫始。

  夏五月壬辰晦,日有蝕之。詔公卿舉直言。

四年(丁卯、一八七)

  春正月己卯,大赦天下。

  二月,滎陽盜賊起。

  三月,河南尹何苗擊破之。以苗為車騎將軍,封濟陽侯。

  夏,狄道人王國反。自黃巾之後,盜賊群起,殺刺史、二千石者,往往而是。

  夏四月,太尉張溫以寇賊未平罷。司徒崔烈為太尉。

  五月,司空許相為司徒,光祿勳丁宮為司空。

  秋九月,大長秋趙忠為車騎將軍。執金吾甄舉為太僕,因謂忠曰:「傅南容有古人之節,前在軍有功不封,天下失望。今將軍當其任,宜進賢理枉,以副眾望。」忠納其言,遣弟延齎書致殷勤曰:「南容少答我常侍,萬戶侯不足得也。」燮正色拒之曰:「遇與不遇,命也;有功不論,時也。傅燮豈無功而求私賞哉!」遂不答其書。忠愈恨燮,然憚其高明,不敢害,出為漢陽太守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系此事於中平三年,通鑑從范書。

  冬十月,零陵盜賊寇長沙〔一〕,太守孫堅討破之。封堅烏程侯。

〔一〕 范書桓帝紀作「零陵人觀鵠」,所攻乃桂陽。三國志吳志孫堅傳作「長沙區星」。通鑑從吳志。盧弼以吳志下文有「周朝、郭石亦帥徒眾起於零、桂,與星相應」句,故曰區星「非長沙之賊也,考異似誤以區星即觀鵠也」。按弼言區星非長沙人是,蓋其起於零陵,轉攻三郡之間,堅任長沙太守,而越境尋討,致三郡肅然可證。觀鵠恐系區星所遣別攻長沙者。

  十一月,太尉崔烈久病罷,大司農曹嵩為太尉。

  是歲漁陽人張純反。

  初,發幽州烏桓以討敘州。故中山相張純請將之〔一〕,不聽,使涿令公孫瓚。純忿不得將,因說故太山太守張舉曰:「烏桓數被徵發,死亡略盡,今不堪命,皆願作亂。國家作事如此,漢祚衰亡之徵,天下反覆,率監子故。若英雄起,則莫能禦。吾今欲率烏桓奉子為君,何如?」舉曰:「漢祚終訖,故當有代之者,吾安可以若是!」純曰:「王者網漏鹿走,則智多者得之,子勿憂也。」遂共率烏桓作亂,故人喜悅歸純,日十餘萬〔二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劉虞傳與袁紀同。而南匈奴傳、烏桓傳皆作「前中山太守」。按靈帝紀熹平二年三月,中山王暢薨,無子國除。然據光武十王傳,暢薨,子節王稚嗣,無子國除。則暢之後尚有節王在,其在位年數雖不詳,但節為上謚,在位必不甚短。熹平二年至中平四年,不過十餘載,純又系故相,則當以袁紀為是。通鑑亦作「故中山相」。

〔二〕 范書劉虞傳作「眾至十餘萬」,袁紀必有脫誤。

五年(戊辰、一八八)

  春正月丁酉,大赦天下。太尉曹嵩罷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夏四月」。

  二月,有星孛於紫宮。

  三月,少府樊陵為太尉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作「五月,永樂少府樊陵為太尉」。

  夏五月,敘州刺史耿鄙擊王國,敗績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系此事於四年。

  初,鄙合六郡兵,將欲討國。漢陽太守傅燮諫之曰:「使君統政日淺,民未知化。孔子曰:『不教民戰,是謂棄之。』〔一〕今率不教之民,越大隴之危,賊聞大軍將至,必萬人同心,其鋒難當也。萬一內變,悔何及也。不若息軍養德,明賞罰以教民戰。賊得寬容,必謂我怯,群惡爭勢,其離可必。然後率已教之民,討離隟之賊,其功可立。今不為萬全之福,而就危敗之禍,不為使君取也。」鄙不從。臨陣,前鋒果敗,鄙為別駕所害。

〔一〕 出論語子路。

  國遂圍漢陽太守傅燮。時北〔地〕胡騎數千在城外〔一〕,皆叩頭流涕,欲令燮棄郡歸鄉里。燮子幹進曰:「國家昏亂,賢人斥逐,大人以正不容於朝。今天下以叛,兵不足守,鄉里羌胡被大人恩者,欲令棄郡而歸。願大人計之,徐歸鄉里,率賢士大夫子弟而輔之。」言未終,燮歎曰:「汝知吾必死邪!蓋聖達節。次守節〔二〕。且殷紂之暴,伯夷不食周粟而死,仲尼以為賢〔三〕。今朝廷不甚殷紂,吾德不及伯夷,吾行何之乎?」王國使故酒泉太守黃衍說燮曰:「天下事已可知矣。先起者,上有霸王之業,下成伊呂之勳。天下非復漢有,府君寧有意為吾屬師乎?」燮按劍叱之曰:「若非國家剖符之臣邪!求利焉逃其難。且諸侯死社稷者,正也。」遂麾左右出戰,臨陣而死。上甚悼惜之,策謚曰壯節侯〔四〕。

〔一〕 據范書補。

〔二〕 成公十五年左傳曰:諸侯欲立曹公子子臧。子臧辭曰:「前志有之曰:聖達節,次守節,下失節。為君非吾節也。雖不能聖,敢失守乎!」遂逃奔宋。子臧,乃公子欣時之字。李賢、胡三省注均作「曹公子臧」,誤。

〔三〕 論語述而曰:子貢入曰:「伯夷、叔齊何人也:」子曰:「古之賢人也。」

〔四〕 周壽昌曰:「案燮未封侯,豈死後贈爵邪!」

  燮字南容,北地靈州人。身長八尺,嚴恪有志操,威容,性剛直履正,不為權貴改節。

  六月丙寅,風大起折木。太尉樊陵策罷。射聲校尉馬日磾為太尉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靈帝紀以馬日磾為太尉事系于秋七月。

  秋八月,置西園三軍及典軍、助軍。以小黃門蹇碩為上軍校尉,虎賁中郎將袁紹為中軍校尉,屯騎校尉鮑〔鴻〕(洪)為下軍校尉,〔一〕議郎曹操為典軍校尉〔二〕。初黃巾起,上留心戎事,碩壯健,有武略,故親任之,使為元師,典護諸將,大將軍已下皆令屬焉。

〔一〕 據袁紀卷二十七之文及范書靈帝紀注引山陽公載記改。

〔二〕 范書靈帝紀尚有「趙融為助軍左校尉,馮芳為助軍右校尉,諫議大夫夏牟為左校尉,淳于瓊為右校尉」,袁紀前文既已言「助軍」,此當敘及所任,恐脫。

  九月,司徒許相策免,司空丁宮為司徒,光祿勳劉弘為司空,特進董〔重〕(卓)為驃騎將軍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據范書、續漢書改。

  己未〔一〕,詔曰:頃選舉失所,多非其人,儒法雜揉,學道寢微。處士荀爽、陳紀、鄭玄、韓融、〔張〕(李)楷〔二〕,耽道樂古,志行高潔,清貧隱約,為眾所歸。其以爽等各補博士。」皆不至。

〔一〕 九月庚辰朔,無己未。疑有誤。

〔二〕 據范書改。

  融字元長,潁川人。博學不為章句,皆究通其義,屢徵聘,皆不起。晚乃拜河南尹,歷鴻臚、太僕卿。年七十餘,弟兄同居,閨庭怡怡,至於沒齒也。

  楷字公超,河南人。以至孝稱。棲遲山澤,學無不貫,徵聘皆不就。除平陵令〔一〕,視事三日,復棄官隱居,學者隨之,所在成市。華陰南土,遂有公超市。頻煩策命,就拜光祿大夫,固疾不起。乃命河南弘農致玄纁束帛,欲必致之,楷終不屈。

〔一〕 范書作「長陵令」。

    袁宏曰:布衣韋帶,白首不仕者有矣。結髮纓冠,老而不退者有矣。此二途者,古今之所同也。久而安之,故無中立之地焉。語曰:「山林之士,往而不能反;朝廷之士,入而不能出。」往而不反,則能執意;入而不出,失之遠矣。古之為士,將以兼政,可則進,不可則止。量分受官,分極則身退矣。故於仕與不仕之聞,有止足焉,不仕則枯槁矣,遂仕則負累矣。若仕能止者,在於可否之間,不同心乎?

  是時大將軍何進多辟海內名士,以為己佐。鄭玄稱疾不到,州郡迫脅,不得已玄幅巾詣進,進設几杖之禮,一宿而退,莫知其所。

  初,申屠蟠隱於梁、碭之間,免於黨人之禍,亦為進所辟,逾年不至。進恨之,欲脅以威刑,使同郡黃忠與蟠書曰:「大將軍幕府初開,徵辟海內,並延英俊,雖有高名盛德,不獲異遇。至如先生,特加殊禮,優而不名,設几杖之坐,引領東望,日夜以冀。彌秋歷冬,經邁二載,深拒以疾,無惠然之顧。重令奚中郎曉暢殷勤〔一〕,至於再三,而先生抗志彌高,所執益固。將軍於是憮然失望,而有媿色,自以德薄,深用咎悔。僕竊論之,先生高則有餘,智則不足。當今西戎作亂,師旅在外,軍國異容,動有刑憲。今潁川荀爽輿病在道,北〔海〕(郡)鄭玄北面受署〔二〕。彼豈樂羈牽者哉?知時不可佚豫也。且昔人之隱,雖遭其時,猶放聲絕跡〔三〕,巢棲茹薇〔四〕。其不遇也,則裸身大笑,被髮狂歌〔五〕。今先生處平壤,游人間,吟典籍,襲衣裳,行與昔人謬,而欲蹈其跡,擬其事,不亦難乎?〔六〕僕願先生優游俯仰,貴處可否之間,孔子可師〔七〕,何必首陽。備託臭味〔八〕,庶同休戚,是以假飛書以喻左右。」蟠不答其書,亦無懼色。

〔一〕 爰延,陳留外黃人,與蟠同鄉里。此恐是其子驥,謝承書作「爰興字驥」。

〔二〕 據范書改。

〔三〕 李賢曰:「放,棄也。」

〔四〕 李賢曰:「巢棲,謂巢父也。」

〔五〕 李賢引楚辭曰:「桑扈裸行。」又論語微子曰:「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,曰:『鳳兮鳳兮,何德之衰!往者不可諫,來者猶可追!巳而巳而,今之從政者殆而!』」言世亂已甚,可追自止,當隱居以避亂。

〔六〕 惠棟曰:「藎思云:處平壤,異于巢棲茹薇者也。游人間,異于放聲滅跡者也。吟典籍,異于大笑狂歌者也。襲衣服,異于裸身被髮者也。故云『事異昔人,而欲遠蹈其跡』也。」

〔七〕 論語微子載孔子使子路語隱者曰:「不仕無義。長幼之節,不可廢也;君臣之義,如之何其廢之?欲絜其身,而亂大倫。君子之仕也,行其義也。道之不行,已知之矣。」黃忠欲蟠應仕,故曰「孔子可師」。

〔八〕 襄公八年左傳載季武子答范宣子曰:「今譬於草木,寡君在君,君之臭味也。歡以承命,何時之有?」楊伯峻曰:「臭味,氣味也。意謂魯君對于晉君,晉君為花與果實,魯君只是其臭味,既以尊晉,又喻兩國情同一體。」此乃尊重對方,又喻手足情深的自謙之辭。

  蟠字子龍,陳留外黃人。同縣大女侯玉為父報讎〔一〕,殺夫之從母兄,姑怒,執玉送吏。時縣令梁配將斷其獄。蟠年十五,自精舍詣縣奏記曰:「伏聞大女侯玉為父報讎,獄鞠以法,不勝感悼〔之〕(巳)情〔二〕,敢陳所聞。昔太原周黨感春秋之義,辭師復讎,當時論者,猶高其節〔三〕。況玉女弱,內無同生之謀,外無交游之助,直推父子之情,手刃莫大之讎。當時聞之,人無勇怯,莫不張膽增氣,輕身重義,攘臂高談,稱羡其美。今聞玉幽執牢檻,罪名已定,皆心低意阻,惆悵悲歎。蟠以玉之節義,歷代未有,足以感無恥之孫,激忍辱之子。若其在昔,尚當旌閭表墓,以顯後嗣,況事在清聽,不加以義。」於是縣令具以狀聞,得減死一等。

〔一〕 范書及續漢書「侯玉」均作「緱玉」。

〔二〕 據文意改。

〔三〕 周黨之事,詳見范書本傳。按春秋公羊傳言復讎之義有三:莊公四年曰:「九世猶可以復讎乎?雖百世可也。」莊公九年曰:「曷為伐敗?復讎也。」注曰:「復讎以死敗為榮。」又定公四年曰:「父不受誅,子復讎可也。父受誅,子復讎,推刃之道也。復讎不除害,朋友相衛,而不相迿,古之道也。」先秦、秦漢之時,復讎之風極盛,東漢尤甚。全國十三州,上至天子,下至婦孺,皆勉力而為之,至于滅戶殄業,而終不悔。究其根源有三,一則距遠古較近,血親復讎之遺風尚存。二則漢世標榜以孝道治天下,以春秋斷刑治獄,為復讎提供了合法的依據。道德規範與法律的一致性,是復讎盛行的決定性因素。三則是階級鬭爭以及統治階級內部鬭爭的反映。呂母就是先以為子復讎起事,而終釀成農民起義之勢的。而門生故吏為舉將座師復讎,為朋友復讎,也給復讎抹上了強烈的政治色彩。復讎一事,是秦漢風俗中不容忽視的一個重要因素。

  蟠學無常師,博覽無不通。初在太學,濟陰王子居病困,臨卒託蟠致喪。蟠即自負其尸,遂致濟陰。道遇司隸從事,嘉蟠志義,愍其負重,為封過所傳〔一〕。蟠不受,投地而去。舉有司,公車徵,諸所聘禮皆不受。董卓初徵天下賢雋,皆起家登宰相。蟠得徵書,時人皆勸之行,蟠笑而不答。居無何,而王室大亂。蟠年七十餘,以壽終。

〔一〕 李賢曰:「傳,謂符牒,使人護送之。」按釋名曰:「至關津以示之也。」即通行證也。過所亦過關文書,同傳。然此乃敕所過諸驛站,助蟠以車馬,免其負重也。

  十月甲子,上觀耀兵於平樂觀。

  先是望氣者以為京師當有大兵,流血兩宮。或說何進曰〔一〕:「太公六韜〔二〕,有天子將兵事,以示四方〔三〕。」進以為然,乃言於上,大發兵,講武於平樂觀下。天子親擐甲冑,臨軍三匝,既罷,以兵屬大將軍進。

〔一〕 說者,大將軍司馬許敘、假司馬伍宕。

〔二〕 六韜,乃文韜、武韜、龍韜、虎韜、豹韜、犬韜是也。

〔三〕 意林引太公六韜曰:「武王問太公曰:『吾欲令三軍親其將如父母,攻城則爭先,野戰則先赴,聞金聲而怒,聞鼓聲而喜,可乎?』」此乃龍韜勵軍篇之文也。

  初,漢陽太守蓋勳,著績西州,知耿鄙之必敗也,自免歸家。於是徵為武都太守,詔大將軍何進、上軍校尉蹇碩為勳祖道〔一〕,京師榮之。

〔一〕 顏師古曰:「祖者,送行之祭,因設宴飲焉。」

  未至武都,徵為討虜校尉。上問勳曰:「天下何以反?」勳對曰:「幸臣子弟,擾之使然。」時碩子弟尤甚,天子顧而問碩,碩不能對。帝又謂勳曰:「吾以陳師於平樂觀,多出中藏以餌戰士,何如?」勳曰:「臣聞昔者,先王耀德而不觀兵〔一〕。今寇在遠,而設陣於近,不足以昭果毅,祗足以黷威武耳。」帝曰:「善!恨見卿晚,群臣初無是言也。」勳與劉虞、袁紹等並典禁軍,勳謂虞、紹曰:「吾見上,上甚聰明,但壅於左右耳。勇力誅嬖幸,然後徵拔英俊,以興漢室,功遂身退,豈不快邪?」虞、紹亦有宿謀,因共相結。未發,而司隸校尉張溫舉勳為京兆尹。帝方倚勳,欲親近之,而碩等心憚〔之〕〔二〕並勸帝從溫議,遂拜京兆尹。

〔一〕 見國語周語,乃祭公謀父諫穆王之語。韋昭曰:「耀,明也。觀,示也。明德,尚道化也。不示兵者,有大罪惡然後致誅,不以小小示威武也。」

〔二〕 據文意補。

  小黃門高望,皇子辯之愛臣也〔一〕,因碩屬望子於勳,欲以為孝廉,勳不肯。或謂勳曰:「皇子,副主也;望,其保也;碩,帝之寵臣也。三怨成府〔二〕,豈可救也?」勳曰:「選賢所以報國也,非賢不舉,雖死可悔乎?」

〔一〕 原誤作「皇子愛之辯臣也」,今正之。

〔二〕 國語魯語曰:「子叔聲伯曰:『苦成氏有三亡:少德而多寵,位下而欲上政,無大功而欲大祿,皆怨府也。其君驕而多私,勝敵而歸,必立新家;不因民不能去舊,因民,非多怨民無所始。為怨三府,可謂多矣。』」

  是時王國眾十餘萬,三輔震動,勳自請發兵萬人,分屯三輔〔一〕。每有密事,帝〔手〕(呼)詔問勳〔二〕。勳雖身在外,甚見信重,乃著琴詩十二章奏之,帝善焉,數加賞賜。

〔一〕 續漢書:「因表用處士扶風士孫瑞為鷹鷂都尉,桂陽魏傑為破敵都尉,京兆杜楷為威虜都尉,弘農楊儒為鳥擊都尉,長陵第五雋為清寇都尉,凡五都尉,皆素有名,悉領屬勳。」

〔二〕 據范書及續漢書改。

  十二月,左將軍皇甫嵩、前將軍董卓屯右扶風,討王國。

六年(己巳、一八九)

  春正月,王國攻陳倉,董卓將救之,謂皇甫嵩曰:「智者不後時,勇者不留決。速救則城全,不救則城滅復何疑哉!」嵩曰:「不然,善用兵者全軍為上,破軍次之,百戰百勝,不如不戰而屈人之兵也〔一〕。上兵伐謀〔二〕,故見可而進,知難而退,故速戰為下。是以先為不可勝,以待敵之可勝。不可勝在我,可勝在彼,彼守不足,我攻有餘;有餘者在於九天之上,不足者陷於九地之下〔三〕。陳倉雖小,城守備固,非九地之陷也。國兵雖攻我所不〔救〕(拔)〔四〕,非九天之勢也。夫勢非九天,攻者受害,陷非九地,守者不拔。國今已陷受害之地,而陳倉保不拔之城,我可不煩兵而取全勝之功,〔五〕將何救乎?」不從。國圍陳倉八十餘日,城中堅守,竟不能拔,賊眾疲敝,果自解去。嵩欲進兵擊之,卓曰:「不可!兵法窮寇勿迫,歸眾勿追〔六〕。今我追國,是追歸眾,迫窮寇也。困獸猶鬭,〔七〕蜂蠆有毒〔八〕,況大眾乎?」嵩曰:「不然!前吾不擊,避其銳也。今而擊之,待其衰也。所擊疲墮,非歸眾也。國眾且走,莫有鬭志,以整擊亂,非窮寇也。」使卓為殿,嵩自與國戰,大破斬之。由是卓恨嵩,陰與嵩有隙。

〔一〕 見孫子兵法謀攻篇。

〔二〕 亦見孫子兵法謀攻篇。張預曰:「敵始發謀,我從而攻之,彼必喪計而屈服,若晏子之沮范昭是也。或曰伐謀者,陰謀以伐人也。言以奇策秘算取勝於不戰,兵之上也。」

〔三〕 見孫子兵法形篇,文字稍有變更。

〔四〕 據范書皇甫嵩傳改,此乃涉下文之「不拔」而誤。

〔五〕 尉繚子曰:「若秘於地,若邃於天是也。守則固,是自保也;攻則取,是全勝也。」

〔六〕 李賢曰:「司馬兵法之言。」按不見於今本司馬法。而孫子兵法軍爭篇作「歸師勿遏,圍師必闕,窮寇勿迫,此用兵之法也。」

〔七〕 見宣公十二年左傳。楊伯峻曰:「荀子哀公云『獸窮則攫』,韓詩外傳云『獸窮則齧』,淮南子齊俗訓云『獸窮則觸』,數語俱與此義相近。」

〔八〕 出僖公二十二年左傳,乃臧文仲之語。螽,蜂也;蠆,蠍也。言其雖小而有毒,不可因其小而輕視之。

  徵卓為少府,卓不肯就,上書,輒行前將軍事。既而以卓為并州牧,以兵屬皇甫嵩,卓又上書,請將兵之官。嵩從子邐諫嵩曰〔一〕:「本朝失政,能安危定傾者,惟大人與卓耳。今怨隙已結,二人不俱存。先人之言,兵家所重,卓被詔當放兵,而諷將士上書自請,此逆命也。彼度京師正亂,故敢躊躇,此懷姦也。二者刑所不赦。卓兇虐無親,將士不附,公為元帥,杖國威以討之,上顯忠義,下除姦凶,此桓文之舉也。」嵩曰:「專命亦罪也,不如顯奏,使朝廷裁之。」天子以責讓,卓不受詔,選五千騎將自河津渡。

〔一〕 范書皇甫嵩傳「邐」作「酈」。

  上軍校尉蹇碩惡大將軍進兵強,欲進在外,因而間之,乃與常侍通謀,說上使進征邊章、韓約。帝從之,賜進戎車百乘,虎賁斧鉞。進亦知其謀,請中軍校尉袁紹東發徐、兗兵以稽其行。

  三月己丑,光祿劉虞為司馬領幽州牧,擊張純。虞使公孫瓚擊純,大戰破之。純客王政斬純首降。封虞為襄賁侯,瓚為都亭侯,並鎮北邊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劉虞傳作「靈帝遣使者就拜太尉,封容丘侯」。又曰:「及董卓秉政,遣使者授虞大司馬,進封襄賁侯。」通鑑取范書而棄袁紀。然三國志公孫瓚傳曰:「虞以功即拜太尉,封襄賁侯。會董卓至洛陽,遷虞大司馬。」則袁紀所述,事出有據。又袁紀所言「司馬」,乃大將軍屬官,百官志曰:「司馬主兵,如太尉。」非言其拜大司馬也。

  夏四月,太尉馬日磾罷。

  丙午朔,日有蝕之。

  丙辰,帝崩於嘉德殿。

  時蹇碩在省中,欲誅大將軍何進,使人迎進欲與計事。進即駕往,司馬潘隱出迎進,因而逆之〔一〕。進馳去,屯百郡邸〔二〕,稱疾不入。

〔一〕 疑「因」系「目」之誤。鈕永建以「逆」系「告」之誤,非。范書作「迎而目之」。又潘隱所任乃軍司馬,比千石。

〔二〕 胡三省曰:「天下郡國百餘,皆置邸京師。謂之百郡邸者,百郡總為一邸也。」

  戊午,皇子辯即帝位,太后臨朝,大赦天下。封皇弟協為勃海王。

  初,帝數失皇子,何太后生皇子辯,養於史道人家〔一〕,故號為「史侯」。王貴人生皇子協,養於董太后宮,號為「董侯」。初,大臣請立太子,辯輕佻無威儀,不可以為宗廟主,然何后有寵,大將軍進權重,故久而不決。帝將崩,屬協於上軍校尉蹇碩。協疏幼,少在喪,哀感百官,見者為之感慟。

〔一〕 史道人者,史子眇也,乃道術之士,后欲依其術善護皇子。

  壬戌,詔曰:「朕以眇身,君主海內,夙夜憂懼,靡知所濟。夫天地人道,其用在三,必須輔佐,以昭其功。後將軍袁隗德量寬重,奕世忠恪〔一〕。今以隗為太傅錄尚書事。朕且諒闇,委成群后,各率其職,稱朕意焉。」

〔一〕 「恪」原誤作「格」,據南監本、黃本逕改。

  上軍校尉蹇碩以帝輕佻不德,二舅好脩虛名,無股肱之才,懼不能安社稷也,欲誅進等,立勃海王。與常侍趙忠、宋典書曰:「大將軍兄弟秉國威權,欲與天下黨人共誅內官,以碩有兵,尚且沈吟,觀其旨趣,必先誅碩,次及諸君。今欲除私讎,以輔公家。」是時上新崩,大行在前殿,左右悲哀,念在送終,碩雖用,有謀策,其事未可知也。忠、典以碩書告大將軍進,進誘諸常侍共誅碩。或曰:「碩,先帝所置,所嘗倚仗,不可誅。」中常侍郭脈與進同郡〔一〕,素養育進子弟,遇之曰:「進,我所成就,豈有異乎?可卒聽之。」

〔一〕 范書何進傳作「郭勝」。通鑑考異引九州春秋作「郎勝」。

  庚午,上軍校尉蹇碩下獄誅,兵皆屬進。

  中軍校尉袁紹說進曰:「黃門常侍秉權日久,永樂太后與之通謀,禍將至矣。將軍宜立大計,為天下除患。」於是進、紹共圖中官。進厚遇紹及虎賁中郎將術,因以招引天下奇士陳紀、荀攸、何顒等,〔一〕與同腹心。

〔一〕 范書標點本校勘記據陳景雲說,改何進傳之「龐紀」為「逄紀」。袁紀作「陳紀」,亦誤。

  初,驃騎將軍董重與大將軍何進權勢相害,中官協重,以為黨助。永樂亦欲與政事,何后不聽,永樂后怒曰:「汝怙大將軍邪?敕驃騎斷大將軍頭如反手耳!」何后聞之,以告進。五月,進與三公奏:「故事,蕃后不同居京師,請永樂宮還故國。」於是驃騎將軍董重下獄死〔一〕。永樂后怖,暴崩,眾以為何后殺之。

〔一〕 范書皇后紀作「重免官,自殺」。

  紹復說進曰:「前竇氏之敗,但坐語言漏洩,以五營兵士故也。五營皆畏中官,而竇〔氏〕(后)反用之〔一〕,皆叛走,自取破滅。今將軍既有元舅之尊,二府並領勁兵,部曲將吏皆英俊之士,樂盡死力,事在掌握,天贊之時也。功著名顯,重之後世,雖周之申伯,何足道哉!」進言之於太后,太后曰:「中官領禁兵,自漢家故事,不可廢也。且先帝新棄天下,我奈何楚楚與士人共對乎?」進承太后意,但欲誅其放縱者。紹以中官近至尊,今不廢滅,後益大患。

〔一〕 據陳璞校記改。

  初進寒賤,依諸中官得貴幸,內嘗感之,而外好大名,復欲從紹等計,久不能決。太后母舞陽君及弟車騎將軍苗謂進曰:「始從南陽來,依內宮以致富貴〔一〕。國家亦不容易,深思之。覆水不可收,悔常在後〔二〕。」〔苗〕(進)入〔三〕,復言於太后曰:「大將軍專欲誅左右,以擅朝權。」太后疑焉。紹聞之懼,復說進曰:「形勢已露,將軍何不早決?事久變生,復為竇氏矣。」於是進以紹為司隸校尉,王允為河南尹,乃召武猛都尉丁原、并州刺史董卓將兵向京師,以脅太后,尚書廬植以為:「誅中官,不足外徵兵,且董卓凶悍,而有精兵,必不可制。」進不從。

〔一〕 疑「內宮」系「內官」或「中官」之誤。

〔二〕 惠棟曰:「范書光武紀:馬武云『反水不收,後悔無及』。胡注:水覆於地,不可復收,言事發則不可收拾。」

〔三〕 據文意改。

  原將數千人寇河內,燒宮府及居人,以誅中官為言。太后猶未寤。

  六月辛酉,葬孝靈皇帝於文陵。

  秋七月,徙勃海王協為陳留王。

  董卓到澠池,上書曰:「中常侍張讓等竊幸乘寵,汩亂海內。昔趙鞅興晉陽之甲,以逐君側之惡〔一〕,乃鳴鐘鼓以如洛陽〔二〕。」進謂諸黃門曰:「天下洶洶,正患諸君耳。今董卓欲至,諸君何不各就國?」於是黃門各就里舍。

〔一〕 定公十三年公羊傳曰:「晉趙鞅取晉陽之甲,以逐荀寅與士吉射。荀寅與士吉射者,曷為者也?君側之惡人也。此逐君側之惡人,曷為以叛言之?無君命也。」

〔二〕 疑「乃」字上脫「今臣」二字。

  是時進謀頗洩,諸黃門皆懼而思變。張讓子婦,太后之娣也。讓叩頭向子婦曰:「老臣得罪,當與新婦俱歸私門。惟受恩累世,今當離宮殿,情懷戀戀。願復一入直〔一〕,得暫奉望太后、陛下顏色,然後退就溝壑,死且不恨。」讓子婦言於舞陽君,入白,乃詔諸常侍皆復入直。

〔一〕 原「復一」誤倒,今逕正。

  八月庚寅〔一〕,太白犯心星。

〔一〕 八月甲辰朔,無庚寅。戊辰之前,有丙寅。續漢天文志即作「丙寅」。袁紀「庚」系「丙」之誤。

  戊辰,大將軍何進白太后,將決其事,謀欲盡誅諸常侍,選三署郎補其處〔一〕。中常侍張讓、段珪相謂曰:「大將軍常稱疾,不臨喪葬,今忽入省,此意何為?竇氏意復起邪?」使侍者聽之,〔具〕(冥)聞進言〔二〕。出坐省戶下,讓謂進曰:「天下憤憤,亦非獨我曹也。又先帝嘗與太后不快,幾至成敗〔三〕,我曹泣涕救解,各出家財且千萬,共為禮,和悅上意,但欲託門戶於卿耳。今卿云何欲滅我曹種族,不亦太甚乎!卿言省內濁穢,公卿已下忠清,為誰乎?」於是尚方監渠穆拔劍斬進〔四〕。珪、讓偽詔以故太尉樊陵為司隸校尉,故司空許相為河南尹。尚書得詔疑焉,請大將軍出議之。中黃門以進首與尚書曰:「何進謀反,以伏誅。」

〔一〕 馮班曰:「初,秦置郎中令,其屬官有三署五官中郎將、左右中郎將。凡三署中有郎中,主執戟更直侍宮殿,出則充車騎。漢因之。」

〔二〕 據鈕永建校而改。

〔三〕 言光和四年何太后酖殺勃海王協生母王美人,帝怒,欲廢后,中官救解乃止。

〔四〕 胡三省曰:「按百官志,尚方有令、丞而無監。桓靈之世,諸署令悉以宦者為之,尚方監必置於是時也。」

  進部曲將吳匡將兵在外,聞進被誅,欲將兵入,宮門閉。虎賁中郎將袁術燒南宮青瑣門〔一〕,欲以迫出珪等。珪等不出,持太后、天子、陳留王幸北宮崇德殿〔二〕。苗聞進死,陳兵朱雀闕下。進、苗素不相友善,進死,匡恐為苗所害,乃言曰:「大將軍欲誅諸常侍,車騎不欲。今大將軍死,車騎在,殺大將軍者,即車騎也。吏士能為大將軍復讎也?」進遇吏兵素有恩,皆涕泣曰:「願效死。」匡乃唼血為誓〔三〕,引兵攻苗,戰於闕下,兵破,斬苗首。

〔一〕 范書何進傳作「因燒南宮九龍門及東西宮」。通鑑從袁紀。

〔二〕 范書作「德陽殿」。

〔三〕 唼血同歃血。漢書王陵傳曰:「始與高帝唼血為盟。」注曰:「唼,小歠也。」

  於是司隸校尉袁紹斬偽司隸校尉樊陵、河南尹許相,勒兵捕諸中官,無少長皆誅之,死者二千餘人。引兵入宮,珪等迫急,復將天子、陳留王夜至小平津,六璽不自隨。是時宮中亂,百官無從者,惟河南部掾閔貢將十餘人從。會尚書盧植至,按劍責珪,珪等涕泣謝罪。又追兵至,珪等白上曰:「臣等死,天下大亂矣。」乃自投於河。

  辛未,帝還宮,公卿百姓迎於道。并州牧董卓適至,聞帝在外,單騎迎於北芒上。卓與帝言,不能對;與陳留王言,及禍亂之事。卓以王賢,有廢立之意。

  是日,幸崇德殿,大赦天下。得六璽,失傳國璽。

  武猛都尉丁原將河內救何氏,拜執金吾。何進兄弟既死,其部曲無所屬,皆歸卓。卓使原部曲司馬呂布〔殺原而〕盡并其眾〔一〕。京師兵權,惟卓為盛。

〔一〕 據通鑑補。

  先是進遣騎都尉太山鮑信募兵,亦適至。信謂紹曰:「卓擁強兵,有異志,今不早圖,將為所制。及初至疲勞,襲之可擒也。」紹畏卓,不敢發,信遂還鄉里。

  六月雨,至於九月乃止。卓諷有司以久雨免司徒丁宮、司空劉弘,卓代為司〔空〕(徒),假節鉞虎賁〔一〕。

〔一〕 按三國志董卓傳作「以久不雨策免司空劉弘而卓代之,俄遷太尉,假節鉞虎賁」。范書、續漢書、袁紀下文均作「司空」,據改。

  癸酉,卓謂司隸校尉袁紹曰:「人主宜立賢明,天下豈有常。每念靈帝,使人憤毒。今當立『董侯』,不知能勝『史侯』否?為當且爾,劉氏種不足復遺〔一〕。」紹曰:「今上未有不善害於天下,若明公違禮,任意廢嫡立庶,四海恐不從明公議也。」卓叱紹曰:「豎子!天下事豈不在我?我欲為之,誰敢不從!」紹橫刀長揖曰:「天下健者豈唯董公!」既出,遂奔冀州。卓以廢帝議示太傅袁隗,隗報如議。

〔一〕 胡三省曰:「且爾,猶言且如此也。卓意欲廢漢自立。」

  九月甲戌,卓大會群臣於崇德殿。卓曰:「大者天地,其次君臣,所以為治也。今皇帝闇弱,不可奉宗廟,為天下主。今欲依伊尹、霍光故事,立陳留王何如?」公卿已下,皆惶恐不敢對。盧植對曰:〔一〕「按尚書,太甲既立,不明,伊尹放之桐宮〔二〕。又昌邑王立二十七日,罪過千條,是以霍光廢之。今上富於春秋,行未有失,此非前事之比也。」卓大怒,欲誅植。議郎彭伯諫曰:「盧尚書海內大儒,天下之望也。今先害之,恐天下震怖。」卓乃止。

〔一〕 黃本無「對曰」二字。范書及通鑑作「獨曰」,於文義為長。

〔二〕 見尚書太甲上。

  是日,卓脅太后與群臣廢帝為弘農王,讀策,太后流涕,群臣莫敢言。丁宮曰:「天禍漢室,喪亂弘多。昔祭仲廢忽立密,春秋善之〔一〕。今大臣量宜為社稷計,誠合天心,請稱萬歲。」太傅袁隗解帝璽綬,立陳留王為皇帝,年九歲。太后遷於永安宮。

〔一〕 桓公十一年公羊傳曰:「鄭莊公已葬,祭仲將往省于留。塗出于宋,宋人執之,謂之曰:『為我出忽而立突。』祭仲不從其言,則君必死,國必亡。從其言,則君可以生易死,國可以存易亡。少遼緩之,則突可故出,而忽可故反。是不可得則病,然後有鄭國。古之有權者,祭仲之權是也。權者何?權者反於經,然後有善者也。」

   袁宏曰:「丁宮可謂非人矣!以為雖伊尹之事,猶將涕泣而從之,而況凌虐其君,而助贊其惡。夫仁義者,人心之所有也。濃薄不同,故有至與不至焉。當其至者,在君親之難,若身首之相衛也;其不至者,猶有兒女之愛焉。無情於斯者,不得豫夫人倫矣。

  盧植稱病而退,從近關出,卓遣人殺之,不及,隱於上谷,數年後疾卒。

  植字子幹,涿人也。師事扶風馬融,與北海鄭玄友善,所學不守章句,皆研精其旨。身長八尺二寸,剛毅多大節,嘗喟然有濟世之志,不苟合取容,言論切直,不好文辭。飲酒至一石而不亂。融妃后家,絲竹歌舞者不絕於前,植侍坐,數年,目未嘗一眄。融以是尤敬異之。學終辭歸,闔門教授,不應州郡之命。建寧中徵為博士,補九江,廬江太守,為政務在清凈,弘大體而已。病去官,徵拜議郎,與蔡邕、楊彪等並在東觀,補續漢記〔一〕。植將終,敕其子斂具單衣,葬以土穴,其子從之。

〔一〕 「記」原誤作「紀」,即東觀漢記。

  丙子,太后何氏崩。董卓殺之也。

  乙酉,司空董卓為太尉。

  丙申,太中大夫楊彪為司空,豫州牧黃琬為司徒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范書獻帝紀中彪任司空于丙戌日,琬任司徒作甲午日。

  冬十月乙巳,葬靈思何皇后〔一〕。

〔一〕 袁紀「十月」原誤作「十一月」。按十一月癸酉朔,無乙巳。而下文「十月」,乃「十一月」之誤,今皆逕改。

  白波賊寇河東。

  十一月,太尉董卓為相國。爵卓母為池陽君。

  司徒黃琬為太尉,司空楊彪為司徒,光祿勳荀爽為司空。

  卓雖無道,而外以禮賢為名,黃琬、荀爽之舉,從民望也。又任侍中周毖、城門校尉伍瓊〔一〕,沙汰穢惡,顯拔幽滯。於是以尚書韓馥為冀州,侍中劉岱為兗州,陳留孔冑為豫州〔二〕,潁川張咨為南陽太守,東平張邈為陳留太守。

〔一〕 范書董卓傳作「任吏部尚書漢陽周珌、侍中汝南伍瓊」。李賢曰:「英雄記『珌』作『毖』,字仲遠,武威人。瓊字德瑜。珌音秘。」而獻帝紀初平元年二月庚辰言「卓殺城門校尉伍瓊、督軍校尉周珌」。注引東觀記曰:「周珌,豫州刺史慎之子也。」續漢書、魏志並作「毖」。又魏志伍瓊作「城門校尉」。據上引可知,諸書或言其前職,或言其所遷職,皆非有誤。又廿二史考異曰:「王懋竑曰:漢時尚書六曹,止稱尚書,不以曹名官也。吏部則東漢初無稱,此范史之誤。予案:靈帝末,梁鵠為選部尚書,見續漢百官志注。而蜀志許靖傳亦云以漢陽周毖為吏部尚書,似漢末已有吏部之稱矣。」

〔二〕 疑三「州」字上皆脫「刺史」二字。通鑑「冀州」下作「牧」,餘作「刺史」。又范書董卓傳,「孔冑」作「孔伷」,注引九州春秋與袁紀同。

  初,卓將兵東也,京兆尹蓋勳曰:「貪人敗類京師,其必有變。」乃為之備。及卓廢帝,勳與卓書曰:「昔伊尹、霍光權以立功,人猶寒心,足下小醜,何以堪之?賀者在門,弔者在廬〔一〕,可不慎哉!」卓得書,甚憚之。時皇甫嵩尚三萬餘人在扶風,勳乃密語嵩,欲討卓。卓亦深忌勳,使人安喻之,因徵勳為議郎。

〔一〕 荀子大略篇曰:「下卿進曰:『敬戒無怠。慶者在堂,弔者在閭。禍與福鄰,莫知其門。』」